【案例索引】
(一)股东出资:公司的“救命钱”
股东出资,简单来说,就是股东把钱投给公司,让公司有资金去运转。这笔钱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,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保障。股东出资是法定的义务,不能随便糊弄。
(二)股东债权:普通的“借条”
股东债权就不同了。这是股东和公司之间普通的借贷关系,比如股东借给公司钱,或者替公司垫付费用。这种债权本质上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的交易,和出资义务完全不一样。
(三)用债权抵销出资,合理吗?
从法律角度看,《民法典》确实允许债权抵销,但股东出资义务是法定的,不能轻易用普通债权来抵销。如果股东可以用债权抵销出资,那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,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也会受损。
(一)股东会决议有问题
马某说,股东会已经决定把他的债权算作出资了。
但法院发现,这个股东会决议没在工商部门备案,而且和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。这说明,这个决议在程序上不合法,不能作为马某完成出资的依据。
(二)公司没钱还债
法院还查明,北京某科技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时,已经面临很多诉讼,而且被法院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允许马某用债权抵销出资,就等于让他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,这对其他债权人不公平。
(三)债权人利益最重要
法院认为,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必须优先于股东债权的清偿。如果股东可以随意用债权抵销出资,那公司资本制度就会被架空,债权人利益也得不到保障。
股东一定要清楚,出资义务是法定的,不能随便用债权来糊弄。如果真想用债权抵销出资,必须严格走程序:股东会决议要合法,修改公司章程,还要去工商部门备案。而且,一定要确保公司有足够的清偿能力,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。
公司要完善内部治理,股东会决议、章程修改这些大事,一定要合法合规。财务上也要透明,不能让股东随便拿债权充数。如果股东想用债权抵销出资,公司要认真审查,必要时找专业律师把关。
债权人和公司打交道时,一定要查清楚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。如果发现股东没完全出资,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签订合同时,也可以要求股东提供出资证明,或者让股东提供担保,多一层保障。
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,要严格审查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、公司清偿能力等情况。要平衡股东、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,不能让任何一方钻法律的空子。
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债权抵销出资义务的问题,在公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股东用债权抵销出资义务这件事,说起来很简单,但法律风险很大。
本期编辑:张姝熳 审核:秦明传